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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最能原谅的,是不恶毒的伤害

作者:佚名 来源:未知 时间:2015-11-23

  孩子最能原谅的,是不恶毒的伤害,宝宝啦网小编为您介绍。

  接连看了两个关于虐童的新闻,一个是养母“管教”养子造成轻伤被判刑,亲生父母求改判无罪;另外一个是某地13岁女孩疑因学习差被母亲打死,据说医生到现场抢救当妈的都没哭,后来是警察来了才哭的。

  后者媒体一直强调是亲妈,不是后妈,好像是后妈大家就能多一点理解。但现在亲妈打死孩子的还少吗,而且还大多都是以“我就是教育一下他”、“他不听话”等作为理由。就像第一个案例的养母在法庭现场撒泼打滚,拒不承认自己是虐待,只承认自己本着负责任的精神,管教了一下不爱学习的孩子。孩子的亲生父母也无视孩子身上累累伤痕,只强调要是养母被判刑,孩子回到农村就得失学。

  在中国,打孩子的历史源远流长,和我们五千年的文明史一样悠久,对孩子独立人格的忽视和对暴力权威的崇尚已经融化在我们的文化里、血液中,远不是近百年来现代文明的照耀所能驱逐的。

  很多父母都不习惯将孩子当做人,一个独立的人那样去尊重。他们不会因为同事讨厌就动手开打,也不会因为被路人激动就举起武器,只有对孩子,因为是自己的私有财产,理智的堤坝总是轻易地决堤,暴力总是那么方便的施展出来。

  打孩子的父母都一定要为暴力寻找到一个合理的载体,这个载体常常都是——“你要是听话我能打你吗?”把自己失态的责任推到孩子身上,可以消灭父母的愧疚感和犯罪感,久而久之,自己也对此深信不疑。

  著名作家毕淑敏写过一篇《孩子,我为什么打你》的文章,她说打孩子是自己的无奈之举,“在所有的苦口婆心都宣告失效,在所有的夸奖、批评、恐吓以及奖赏都无以建树之后,我被迫拿出最后一件武器——这就是殴打。”她觉得打孩子犯法,但是父母打孩子不犯法,相反这是这个世界授予父母们的特殊职权,“打是爱,世人将这一份特权赋于母亲,当我行使它的时候臂系千钧。”

  我曾经很喜欢毕淑敏,后来不知道为何不喜欢了,有一天,我再次翻到这篇文章,我才发现,我就是从看了这篇文章之后不喜欢的。“孩子,我多么不愿打你,可是我不得不打你!我多么不想打你,可是我一定要打你!这一切,只因为我是你的母亲!”打孩子打得如此理直气壮,如此伪饰堆砌,令我难过和反感。

  我必须承认我也打过孩子,小的时候踢过孩子的屁股,还有一次推了儿子一下,他的头碰到了柜子上,很痛,他哭了。从我个体的经验来看,打孩子,当然有孩子淘气不听话家长要纠偏的因素,但更多时候,我们的暴力中参杂了太多个人的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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