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取走子女56万压岁钱法院判其连本带利还钱!宝宝啦网小编为您介绍。
2002年,乐清女子紫琴(化名)18岁,经人介绍认识了大山(化名),两人结了婚。
2004年2月,女儿出生。2005年4月,又生了一对双胞胎儿子。
大山在山东做点小生意,收入不太高,3个孩子由爷爷奶奶照料。2012年春节期间,奶奶为了让孙子孙女以后的学习、生活有个保障,分别给了孙子孙女一个大红包。孙女11万多元,两个孙子各22万多元。
这笔钱奶奶用定期存款的形式分别存在3个孩子的名下,期限5年,年息5.5%。密码由奶奶自己设置并保管,存单则放在紫琴那。
她以监护人名义取走了子女的存款
随着时间的推移,夫妻俩的感情出现了问题。
紫琴觉得大山太懒,老玩游戏,生活没规律,不管孩子不顾家,这样的日子没法过下去了。
去年7月9日,紫琴一纸诉状递到乐清法院柳市法庭,要求和大山离婚。
但大山不同意,他说自己并非好吃懒做,他有自己的事业,对家庭也尽心尽职。
经过审理,法院认为夫妻俩并没有到非离婚不可的地步,希望他们以子女为重,好好改善关系。因此驳回了诉讼请求。
原本事情告一段落了。但不久大山发现,子女名下的56万余元存款都不见了。
原来就在提出离婚后的10来天,紫琴去了趟银行。她跟银行说自己要买房子,急需钱,要把子女名下的钱取出来。
当时银行工作人员曾提醒她,钱已经存了2年多了,有7万多元的利息。如果按活期提前支取的话,利息只有5000多元,损失比较大。但紫琴还是执意取了款并存到自己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