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把我看得很重,都会听我的话,很多事情,他也不轻易让我做。”锋姐说,当怀上孩子后,为这个新家庭带来了新希望。然而,在怀胎两个月时,医生就对她说,因为做过剖腹产,对第四胎的双胞胎来说有危险:孕妇可能会因为大出血而死,小孩也可能保不下来。
郭云劝她把孩子打掉,但考虑到两个家族都没有生过双胞胎,她坚持要把孩子生下来。为此,在工地抽不开身的郭云,将60岁的母亲请来广东,帮忙照看怀孕的锋姐。
2013年10月5日,双胞胎姐妹在广东紫金县妇幼保健医院提前降生。在坐月子的时候,锋姐感受到从未有过的照顾,“他会贴心、用心照看我和小孩,会替我洗衣服,还有帮我提洗脚水。那时候,他什么都会帮我做,还有他和朋友一起吃饭,都会给我带上一份,有什么好吃的都会留给我。”“他不是嘴上说说而已,而是他的行动打动人心。”
说到郭云的好,她会泣不成声。“他可以自己不吃不喝,让我和小孩吃好、睡好,还有老妈;为了这个家,他可以不穿,可是他干得好累好累,但他再累,回来后都会对我笑,会抱着小孩,会照顾这个家……”
幸福似乎来得快去得也快,2014年8月26日中午,民警突然闯进了家。
锋姐记得那个梦破的日子,那是中午1点,他们还正在午睡,四名民警就上门报了身份,说请锋姐走一趟。“为什么抓我?”锋姐心存侥幸。“你自己做的事情,自己心里还不清楚吗?”民警的话让她失去了最后一丝希望。
2014年8月27日,因涉嫌拐卖儿童罪,她被石狮警方刑拘。在被羁押后,穿着囚服,面对冰冷的铁墙,她度日如年,担心双胞胎睡不好、吃不好,她常常在梦里惊醒。
不到两周岁的双胞胎姐妹,不吃不喝,整天就哭着喊要妈妈。郭云说,有一次,因为女儿醒来,又吵闹着要妈妈,他只好骑摩托车带着女儿出去兜风,差点出车祸。考虑到其家庭情况,2014年9月30日,锋姐被取保。
取保的7个多月日子,是锋姐最珍惜的时光,她说她把婆婆当作自己的亲妈妈对待,一次架都没有吵过,街坊还夸她们“这对婆媳脾气真好”。
“家和万事兴,1996年以来我都是一个人在外打拼,有家就好,只是小孩子至今没有上户口,一方面是妻子和前任还没有办离婚,另一方面是现在家里确实没钱。”郭云在电话中这样和记者说道。
纠结的法官
幸福的时光总是很快,取保的时间到了。2015年4月17日上午9时6分,在两位女法警的护送下,锋姐缓步走向法庭,一袭红色保暖睡衣,站在被告席上,没有辩护律师,没有家属。
庭审前,她双手交叉垂放肚,垂头捏压十指。抬头平视前方,与法官四目相视时,承办法官程耕轮告诉她,目前家里一切正常,郭姨让她放心,孩子老人会照看。
听到这些话语,她还请法官帮个忙,她还想写家书寄给湖北的双亲,苦于忘记具体的住址,希望法官能帮忙问问。
其实,这是一次延后的判决,原本在4月9日开庭时就可当庭宣判,承办案件的法官程耕轮在了解锋姐的家庭和遭遇后,试图寻找法外开恩的可能,当时就将已拟好的判决书收回没有当庭宣判。
承办法官先是掏了500元给前来参加庭审的郭姨婆孙三人,帮助她们返回广东暂住处。后又向石狮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提出申请,希望向上级人民法院口头请示“在法定刑以下减轻”的处罚,并层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但后来得知,“法定刑以下减轻”的处罚在申请的程序上没有想象的容易,只有在一些特殊条件下才能申请成功。综合锋姐的案件,她不存在自首、立功表现、从犯等法定减轻处罚的要求,“最终,这条路堵死了,没法行得通”。
但承办法官没有就此放弃,他又向郭云提出开具相关证明,核实双胞胎姐妹的出生日期,后来证实姐妹俩的实际年龄已满周岁,孩子的母亲也不符法律规定的取保要求。
经过几番纠结后,时隔8天,承办法官再次开庭审理此案,综合案件情节、家庭情况、悔罪表现,选择了拐卖儿童罪法定刑期的最低刑有期徒刑五年进行判决。
听到这样的结果,锋姐沉默了,在法官“被告对法院的判决有没有意见”提醒下,她才缓过神来,回答:“能否判轻一点,不然我的两个小孩怎么办?”
走出法庭后,锋姐强忍抽泣声,坐在法院过道座椅上哽咽着。见到记者,一句“想到这个结果没有?”锋姐突然放声哭得像个小孩,泪水打湿衣领,哭红了双眸。
“想到我两个小孩没人带,我好害怕。”锋姐说,“现在觉得非常后悔,如果我不把孩子送人,如果我不从老家离家出走,也许就不会有这样的结局……”
面对这位特殊的被告,承办法官还写了一段“法官判后寄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