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无权管辖姓氏问题”
这场官司打完后,孩子姓的问题依然没有解决。但小袁在反诉失败后,以儿子的名义提起诉讼,再次将小张告上了法庭。
小袁说,孩子跟谁姓,这个问题在两人离婚时根本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再次要求前夫提供身份证原件,办理小孩的出生证,并且确认儿子随母亲姓。
庭审中,小张坚持认为前妻违背约定,拒绝提供身份证原件给儿子办理出生证。
法院一审驳回了小袁的诉请。法院表示,公民的姓名权,属于其自身的民事自治权利,并由相关的职能部门管理。姓名权应由本人向相关的职能部门提出请求,并由相关的职能部门予以登记确认,而不属于法院受理范围。要求父亲协助办理出生证的诉求,同样没有法律依据,不能给予支持。
改判
父亲有义务协助办理出生证
至此,小孩办理出生证的问题还是悬而未决。于是,小袁上诉至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其代理律师吴灏弛提出,父母的抚养义务,不单单是负责孩子的衣食住行,还包括维护孩子的教育、医疗、身份。办理出生证的签发机构需要审验父母身份证,小张有责任配合。
不过,小张还是坚持要孩子跟父亲姓,否则就只能等孩子满18周岁后自己去解决。
二审时,法院查明,孩子的出生证确实因缺乏父亲的身份证而迟迟无法办理。而双方离婚协议上,也无约定孩子要跟父姓。但与此同时,小袁在二审改变了心意,不再坚持孩子随母姓。
在此基础上,法院认同了小袁的诉求。日前,记者获悉,广州中院撤销原判,改判小张持本人身份证协助小袁办理出生证,并承担所有诉讼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