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福州仓山区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医院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共计赔偿80多万元,其中,属于宋某的有26万多元,其余部分则给了李女士的其他亲人。因对赔偿金额不满,宋某提起上诉,已经打了3年的官司仍在继续。
聪明可爱的妞妞 成了全院的“宝”
白天,医院各科室的医生、护士,就是妞妞的临时“家长”;晚上,妞妞则是金奶奶的宝贝,住在医院的宿舍内。50多岁的金奶奶,是医院一名员工的妻子,医院专门雇她来照顾妞妞。
护士们对于妞妞的评价是:聪明懂事,不哭不闹。医生、护士都知道妞妞喜欢跳舞,喜欢央视主持人“老毕”,所以一有老毕的节目,大家就把电视调到综艺频道,并招呼妞妞来看节目。此外,院长还交代,不管妞妞跑到哪个科室,都要有人看着,陪她玩,如果工作太忙,就把妞妞送到其他科室。
在大家的关心下,妞妞学会了感恩。妞妞1岁时,金奶奶在宁波工作的儿子给她买了一件新棉衣,这让年仅3岁的她一直记着,“这是宁波叔叔送的。”有一次,医院员工黄奶奶,带妞妞去吃大餐,妞妞也念了好长时间:“黄奶奶给我吃大螃蟹、大龙虾,却不让我吃烧烤,说会把牙齿吃坏的。”此外,桌子下存着的一罐罐奶粉,每一罐是谁送的,妞妞也记得一清二楚。
金奶奶告诉记者,3年来,妞妞的生父从来没有到过医院看妞妞。妞妞偶尔也会问起自己的身世,金奶奶告诉她:“你是贵州人,有爸爸。”但是,在妞妞心里,总把金奶奶的安徽老家当成自己的家乡。
对话生父:不见妞妞,是担心医院“使坏”
近日,记者联系了妞妞的生父宋某。宋某坦承,他的确3年都没有去看过妞妞。记者追问原因,宋某说,一到医院,就会想到女友去世的事情,有阴影,不好受,“另外,事情(官司)没有结果,小孩什么样也不知道,怕医院使坏,去看女儿会惹出麻烦。”
记者又问宋某,对于妞妞的将来作何打算。宋某表示,等官司打完了,得到赔偿了,他会把妞妞接回来,请人带,让妞妞在福州生活。
宋先生的律师邹丽惠则表示,官司打了3年,宋某和女儿也骨肉分离了3年,这对于宋某来说,也是一件残忍的事情。邹律师称,宋某这么做,也是被医院逼的,她曾经到医院取证时遇到阻挠,调解多次也没有结果,“宋先生曾经表示很想去看小孩,是我阻止他去的,因为我怕节外生枝。宋先生这么做,也是为了维护女儿的合法权益。”邹律师表示,自己也希望宋某能拿到应得的赔偿款,早日将女儿领回,骨肉团聚。
律师说法:妞妞父亲行为已构成遗弃
昨日,记者联系了福建科衡律师事务所的王荣坚律师,王律师表示,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所以,宋某的行为构成遗弃,医院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向法院起诉,把孩子送回宋某抚养。
记者曾经问过妞妞“爸爸在哪”,妞妞说,她有两个爸爸。院长忙解释,妞妞对于爸爸没有概念,和叔叔没有区别。妞妞把一位年轻医生当成自己的爸爸,跟他玩。其实,妞妞心里一直渴望父母的爱。有一回,有人问妞妞妈妈在哪,妞妞回到家里,扑进金奶奶的怀里,撒着娇说:“我能叫你妈妈吗?”听完这话,金奶奶心都碎了。
来源:海峡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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