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称走失半年成干尸的男童系智障因病死亡!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未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5-4-28

 

  2015年1月21日10时,新天伦工作人员发现王志强有感冒症状,口服药物治疗效果不佳,遂及时告知救助站。工作人员拨打120将其接入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治疗,急诊诊断为“急性上呼吸道感染”。

  1月27日,王志强经治疗后症状好转,返回新天伦老年公寓,由院长蔡正红接收,再次入住养老院,暂编号:天伦298。3月30日,王志强随其他滞留受助人员一并转入罗山县康馨社会养老服务中心,暂编号:罗山088。

  住院后死亡

  信阳市民政局称,3月31日,由于王志强身体消瘦且精神较差,面部皮肤多处抓伤,罗山康馨社会养老服务中心及时通知市救助站,市救助站工作人员蒋燕伟、潘文锦、李传艺三人再次将其送至信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医治。

  王志强被诊断为“营养不良、贫血、急性胃炎、头面部软组织擦挫伤、多器官功能障碍综合征”等疾病。医院登记姓名:无名氏,性别:男,年龄:14岁,科室:急诊科,床号:12,住院号:62650。据第一人民医院介绍,4月18日7点50分,王志强在住院第19天突然出现血压、心率下降,神智呈浅昏迷状,光反射迟钝,医院立即给予快速补液等抢救治疗并进行胸外按压。当日8点20分,抢救无效,医院宣布临床死亡,并出具死亡证明书。救助站累计支付医疗费用5384.23元。

  4月22日晚19时19分,市救助站值班人员胡发利接一男子电话,称其看到《信阳日报》当日刊登的死亡公告后,通过比对照片信息,发现与其子外形相像,要求来站确认。19时40分左右,该男子及家人一行6人来站,称其丢失的13岁儿子与死亡公告上的无名氏未成年人相似。经与市救助站受助人员档案信息照片比对,初步确认为其子,并提出次日上午10点到殡仪馆再次确认。4月23日上午,该男子携亲属约20人到市救助站,与站内3名工作人员蒋燕伟、朱洪彬、徐国进一起到金山殡仪馆进行尸体确认,其母通过该尸体左腿两处手术后伤痕认定该尸体为其子。家属声称王志强尸体“身体瘦弱,脸部有伤”,认定救助站工作人员虐待其子致死,遂对3名救助站工作人员进行围攻。期间强调他们在孩子走失后曾到浉河公安分局及五星派出所、民权派出所报案,公安部门没有受理。

  民政部门自认为没有过错

  针对王志强亲属质疑其在受助期间遭受虐待或曾遭殴打;信阳市公安部门和救助站工作不到位是质疑,信阳市民政局逐一进行了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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