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性侵10岁幼女被民政局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未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5-2-4

  然而小玲是幸运的,2014年12月23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四部门联合颁布了《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犯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以加强对未成年人的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该意见于今年1月1号起实施,依照此意见,铜山区民政局根据检察机关的建议,向铜山区法院提起了撤销女童父母邵某和王某监护人资格的意见,以及另行指定监护人的申请。今年1月7号,铜山区法院也是正式立案受理了此案,立案后,铜山区法院也是远赴镇江监狱与小玲的生父邵某进行会面,邵某表示,愿意放弃对女儿的监护权,出狱后也不会去打扰女儿的生活。目前为了不影响小玲的生活,检察机关先联系了专业人士对小玲进行心理辅导,然后又委托好心人张女士临时照顾小玲,同时他们还联系了一家民营教育机构让小玲能够学习。此外,还给小玲两万块钱的救助金,用于日常生活。

  通过救助,小玲生活各方面都有所好转。在前些日子的采访当中,记者发现小玲的个头也长高了不少,脸色也红润了。好心人张女士夫妇虽然是普通家庭,但是他们是真的很疼爱小玲,把她当自己的亲生女儿一样。央广网祝福小玲健康快乐的成长,拥有幸福的生活。

  本文来源:中国广播网 作者:周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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