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岁残疾女童随“养父”乞讨十年间多次救助未果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未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5-1-28

  “家里需要照顾和抚养6个孩子,我与妻子在家务农,弟弟王军带着小飞燕在外面乞讨,每年能回家一两次。”哥哥王家运说。

  乞讨期间,一些爱心人士开始关注。2006年5月,王军带着小飞燕在上海枫林路儿童医院门外乞讨时,被“爱心妈妈”志愿者关注并开始给予帮助。“爱心妈妈”将小飞燕送到杨浦区的一家福利院,其间带着小飞燕治病,并为王军找了一份快递员的工作。然而,一个月后,王军将小飞燕抱走继续乞讨。

  王军的说法是,他去福利院看望小飞燕时,孩子的屁股被人用塑料布裹上,皮肤上出现了很多红点。

  直到2012年5月,两人的身影再次出现在公众视野中,海南省三亚市民又一次看到两人在街边乞讨。当地记者将王军送到派出所,并将小飞燕送到市里的医院检查,鉴定脚伤是否为受虐待所致,鉴定结果为天生内足翻。派出所又将王军两人送至当地救助站,工作人员买了飞机票将两人送回了郑州。

  王家运证实,王军和小飞燕两次被三亚的救助站送回。另外,孩子的户口一直没有解决。

  河南省鹿邑县王皮溜镇派出所费明华所长回忆称,2009年,他们曾配合当地民政部门,将王军和小飞燕从海口接回家乡。后经调查,县民政局与周口市民政局最终认定,王军不具备收养条件,不允许其收养小飞燕。因此,小飞燕无法履行正常的收养手续,“孩子的户口也是没法解决的”。

  费明华称,镇里也考虑到王军家里贫困的特殊情况,“就给他办了低保”。而对于小飞燕,由于鹿邑县城没有福利院,镇民政所只能劝说王军将孩子送到周口市福利院,“但他一直没有同意”。派出所也曾多次与王军沟通,劝告说以他的条件照顾小飞燕是很困难的,应该把她交给福利院,但王军就是不听。

  王军的理由是,他已和小飞燕一起生活了多年,无法离开孩子,孩子也离不开他。根据当地派出所掌握的情况,2009年之后,小飞燕再也没有进过福利院。

  费明华证实,2010年后,王军再次离开老家,其间回来过几次,但由于每次回来并不会通知当地派出所,所以警方对其返乡的次数和具体时间并不掌握。

  救助究竟难在哪儿

  10年间,小飞燕与王军徘徊于街头、救助机构与河南老家之间。在外界看来,他们是爱心人士同情的对象,是需要帮助的流浪者,甚至成了让政府头疼的“乞讨专业户”。然而,对这对“父女”而言,却始终难以找到真正属于自己的角色。

  “没人性、拐卖虐待儿童”,每到一个地方乞讨,王军总会受到旁人的辱骂,还多次在三亚等地被带到派出所调查。

  2014年12月,北京市希望之家青少年关爱中心的志愿者戈洁与其他几名志愿者联系到王军,希望能够帮助安置小飞燕。他们认为,王军是把小飞燕当作谋生的工具,让小飞燕的生存环境越来越糟糕。双方签订协议,决定将孩子安置到山西。23日,王军突然改变主意,想带小飞燕回家,又恰巧被戈洁在北京西站碰到,双方发生了争执,最终戈洁被王军打伤。

  对于违背承诺一事,王军称,确实与戈洁签订了协议,也希望孩子能过上正常生活,“但是孩子不愿意走,一直哭闹要跟我一起生活,我养了她10年,也很舍不得,想带着孩子回老家过年,年后再回北京”。

  “多次被路人说是拐卖儿童的,我多次解释甚至与他们打起来。”王军回忆称。

  近年来,王军已饱受质疑,很多人觉得王军带着孩子乞讨是为了挣钱。

  费明华也对王军持质疑态度,“不排除他存在利用孩子的病情,达到乞讨赚钱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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